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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地市级公务员考试 > 地级市考

(单选题)

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
②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④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

A.①②④③

B.①③②④

C.④①③②

D.④①②③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中的非公制经济内容,并按修改时间排序。
第二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也是一个逐渐认可、包容和支持的过程。作答本题时,可以抓住题干的关键词去推定时间先后。从④中“不包括私营经济”和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可看出,④对私营经济比①更苛刻,所以④排在①前面,排除AB项。②“鼓励、支持和引导” 在对非公经济的态度上比③“重要组成部分”更进一步,因为只有先意识到非公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才可能进一步去“鼓励、支持和引导”,所以③排在②前,推出顺序为④①③②。
因此,选择C选项。

知识点:宪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地市级公务员考试 地级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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