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有时候律师的辩护很可能开脱了凶手,有损公共道德,但他们“完美”的法律服务没错。因为法治之法是中心的,它超越道德;而“平等对抗”的诉讼程序,须保证被告人享有他所购买的一切法律服务。及时被告人真是凶手,律师帮他胜诉获释,正义受挫,从法制“程序之治”的长远利益来看,这也不是值得的,失败了的争议可在本案之外。
对这段话的正确理解是( )。
A.法制与道德是相互对立的
B.在一个单一的案件中找不到争议
C.维护法制程序的意义大于一时的伸张正义
D.为了保证发质程序的实施,律师常常不得已而为之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段主要讲的应为“从法制或‘程序之治’的长远利益来看,这也还是值得的”,“这”代指“正义受挫”,故这段话主要在讲维护法制程序的意义更大,甚至大于一时的伸张正义。答案为C。A、B项说法错误,故可排除;D项哪怕是为可能是凶手的人辩护,也是律师法律服务的工作所在,而非不得已,故也可以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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