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参加学校的4×100米接力赛,为了赢得比赛,必须对四人的出场顺序有一个合理的安排,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了如下安排:
(1)甲如果跑第1棒,乙就必须跑第4棒;
(2)丁如果跑第2棒,丙就不能跑第3棒;
(3)丁不能跑第1棒。
最终确定丙跑第3棒。由此可以推出跑出第2棒的是( )。
A.甲或乙
B.丁
C.乙
D.甲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翻译推理加分析推理,先翻译题干:①甲1→乙4;②丁2→非丙3;③非丁1;现得知,丙跑了第三棒,那么对于式子②而言就是否后,否后必否前,所以丁没有跑第2棒,故排除B;又由③可知,丁不跑第一棒,那么丁跑第3或第4棒,而丙跑第3棒,所以丁只能跑第4棒;那么第1棒和第2棒由甲和乙跑,假设甲跑第1棒,那由①知,乙应该跑第4棒,而第4棒由前面已经推出是由丁跑的,因此假设不成立,则第1棒不是由甲跑的,所以甲跑的是第2棒,而乙跑的是第1棒,排除A、C;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知识点:分析推理 判断推理 逻辑判断 通用 行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