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银行工作人员在甲取钱时因失误多给了一万元,甲以这一万元作为本钱炒股,又获利一万元,其中佣金及印花税花了100元,一个月后,银行发现多付款的事实之后要求甲返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只需向银行退返多付的一万元
B.甲可以不返还,因为是银行自身失误造成的
C.甲需要向银行返还多付的一万元,同时还应该返还一个月的利息
D.甲不仅应当返还银行多给的一万元,而且应当退还一万元收益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第92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致使他人受有损失而取得的利益。由于该项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返还给受害人,从而形成以不当得利返还为内容的债的关系。不当得利的效力,依受益人主观心态为恶意或善意而有重大不同。本案中,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则多付给某甲一万元,在银行与某甲之间产生不当得利法律关系。可以排除B项,故B选项错误。甲明知多给了一万元,没有积极返还不当得利于银行,而是用该款炒股,这说明某甲是恶意不当得利人,因为他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甲返还范围应是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对已不存在的利益返还义务并不免除,同时包括孳息。结合本案,某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1个月的利息作为孳息也应返还,故C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关于1万元利润如何处理,根据《民法总则》: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若某甲是善意不当得利人,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故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知识点:总则 法律 民法典 通用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