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套商业用房销售给李某,由李某预付部分房款,余款由乙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甲公司为李某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李某并将所购得商业用房抵押于乙银行,并约定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后乙银行按约发放了贷款,单李某却一直未能依约按期偿还贷款。乙银行提起诉讼,要求提前收回贷款。经查,抵押合同尚未办理登记,甲公司所售商品房尚未完工。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银行既可以主张抵押权,也可以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乙银行只能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不能主张抵押权
C.乙银行应先主张抵押权,后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银行应先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主张抵押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涉及预售商品房抵押问题。依《物权法》第180条和《担保法解释》第47条规定可知,预售商品房可以设定抵押,但该抵押权应办理登记才有效,B选项正确,不动产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办理生效后成立,在本题中抵押合同尚未办理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故乙银行不可以主张抵押权,A选项错误。本题中抵押权不成立,乙银行只能主张故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选项错误。抵押权不成立,也就不存在保证责任和抵押权的先后关系了,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知识点:物权 法律 民法典 通用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