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和乙在Ⅰ地拟定一份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甲先于Ⅱ地在合同上签字,乙后与Ⅲ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为Ⅳ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Ⅰ地
B.Ⅱ地
C.Ⅲ地
D.Ⅳ地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1)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从题干可以看出,甲乙签字的地点不同,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将意味着是合同成立地。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由此可见,合同成立的时间乙签字时,地点为是Ⅲ地。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知识点:合同 法律 民法典 通用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