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就要约所做的以下表述中( )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B.要约生效不得撤销
C.要约在发生时生效
D.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法中的要约的生效与撤销。合同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A正确。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见B、C的说法都是错误的,可以先排除。至于D项,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可见并非任何只要受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的情形,要约均可撤销。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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