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类型分为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甲对儿子的允诺实际上是将某一条件的成就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根据,因此B选项正确。期限是表意人选定的、作为意思表示效果发生或者消灭控制手段的、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A不正确。在经济法里没有明确提出附义务法律行为和付权利法律行为,排除CD。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知识点:总则 法律 民法典 通用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