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法律格言云:“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但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对此,下列哪项说法不正确?( )
A.借助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可提高法律的确定性
B.通过法律原则、概括条款,可增强法律的适应性
C.在法律允许有内容本身不确定,而是可以援引其他相关内容规定的规范
D.凡规定义务的,即属于极度确定的,凡规定权利的,即属于不确定的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D说法错误,无论是义务性规范还是权利性规范,都有可能是确定的也有可能是不确定的。A、C说法正确,为了实现社会秩序,实现国民的预测可能性,法律必须是确定的。但是法律确定性与法律的稳定性之间有时候是矛盾的。法律规范越确定,其覆盖面就越小,其社会适应性就越弱,稳定性就越差,为了增加法律的社会适应性和稳定性,立法时可以适当采用一些概括性条款和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比如规定一些法律原则。B说法正确,借助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可以赋予某些不确定的、模糊的法律概念具体的含义,从而提高法律的确定性。本题选非,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知识点:法理学基本知识 法律 法理学 通用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