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身为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操作一个月后,公司并没有成立,那么,他们应当承担下列哪些连带责任?( )
(1)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2)返还认股人的股款及银行同期利息
(3)以公司现有资产赔偿发起人的损失
A.只有(2)
B.只有(3)
C.只有(1)和(3)
D.只有(1)和(2)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公司法》规定,(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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