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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公基

(单选题)

关于共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无另行约定,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形

B.有多名继承人时,分割前的遗产属于共同共有的情形

C.股东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形

D.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共同共有的情形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A项应为共同共有,故A项错误;根据《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继承开始后,遗产未分割的,遗产即为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故B项正确;股东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共同共有的情形,故C项错误;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形,故D项错误。所以答案选B。

知识点:物权 法律 民法典 通用 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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