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的一个商品房项目,但在乙公司完成建设施工后,甲公司却拒付工程款。对此,以下哪一选项说法正确?( )
A.乙公司必须催告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付款未果才可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B.乙公司可以在付款期限届满后立即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C.乙公司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只能通过拍卖或者与发包人协议折价的形式行使
D.乙公司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只能通过拍卖和变卖的方式行使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A项是可以而不是必须。B项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D项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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