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向刘某借款20万元,期限六个月,年利率5%,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10天后刘某将款项转给张某。第二天刘某感觉利率过低,要求修改合同,提高利率,张某不同意。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至,刘某拒绝提供贷款,则( )。
A.刘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已生效,但在提供借款前,刘某有权撤销
C.合同已生效,但刘某可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
D.合同尚未生效,刘某不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仅有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合同不能成立,必须要有实际的交付行为,即合同是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该合同尚未生效,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知识点:合同 法律 民法典 通用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