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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财经

(单选题)

下列事物,董事会议可以决定的是( )。

A.收回股东大权

B.申请人通知

C.修改公司章程

D.决定公司合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董事会议可以决定申请人通知,故B项正确;董事会为股东会的执行机关,为公司的管理机关,那么,股东的股权为股东的财产权,作为公司管理者的董事会,没有资格去剥夺别人的财产权(法院判的除外),故A项错误;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故C项错误;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故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知识点:商业银行法 金融 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 通用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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