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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财会

(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原材料买卖合同,后来乙公司和丙公司协商一致将乙公司的部分供货义务转移给丙公司,则乙公司( )。

A.无需通知任何公司

B.无需经甲公司同意

C.应当经甲公司同意

D.应通知丙公司,由丙公司通知甲公司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力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选项A、B、D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知识点: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会计 会计调整 通用 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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