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课程 题库 资讯 师资
加微福利
APP 400-8989-766
search
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ABC项不符合题意,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知识点:股东的知情权、优先认缴权与公司决议效力 注会-经济法 公司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华图在线app

添加您的

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领专属好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