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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合同成立的有(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截至5月20日,乙于5月2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1日到达甲处,甲未作理会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

(1)选项A∶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履行地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合同尚未成立;(2)选项B∶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3)选项C∶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4)选项D;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为新要约(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合同尚未成立。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C。

知识点:合同的基本理论 注会-经济法 合同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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