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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多选题)

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B.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C.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D.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

(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2)选项B:如果甲不具有主观欺诈的故意(如甲不知瓷瓶是赝品),那么乙无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D。

知识点:赠与合同和借款合同 注会-经济法 合同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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