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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已知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无特殊约定,下列关于公司分立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分立后的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B.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在报纸上公告

C.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在报纸上公告

D.债权人有权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

选项A: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BC: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而非“60日”)在报纸上公告。选项D:法律并没有规定在公司分立的情形下,债权人有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权利。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CD。

知识点:股东的知情权、优先认缴权与公司决议效力 注会-经济法 公司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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