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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单选题)

陈某与李某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B.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因须先征求陈某的同意

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1)债权人依法转让权利无须债务人同意,因此,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是有效的;(2)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生效,李某已经通知陈某,债权转让对陈某生效,陈某应当向新的债权人王某付款。ABD项不符合题意,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知识点: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注会-经济法 合同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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