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情形有( )。
A.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B.破产人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C.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D.破产人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
选项A:如果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债权人就第三人的抵押物的确可以行使抵押权,但在破产人的破产程序中不享有别除权,因为此种情况下,抵押物并非破产人的财产。选项B:别除权针对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抵押、质押),不涉及保证。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D。
知识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 注会-经济法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