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为某上市公司董事。2018年1月8日和22日,甲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以20元/股和21元/股的价格,先后买入本公司股票2万股和4万股,2018年7月9日,甲以22元/股的价格将6万股全部卖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得收益中,应当归入公司的金额是( )。
A.2万元
B.4万元
C.0元
D.6万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1月22日买入的4万股是在6个月内又卖出,属于短线交易,(22-21)*4=4万元,选项B正确,ACD项不符合题意。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知识点:股票的上市与交易 注会-经济法 证券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