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主板上市公司关于发行新股的一般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B.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
C.财务状况良好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是指上市公司采用不同方式发行新股都应当具备的条件,这些条件有:(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2)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3)财务状况良好;(4)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5)不存在下列行为: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③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D选项应为12个月,选项ABC正确,选项D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知识点:股票的发行 注会-经济法 证券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