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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单选题)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与甲公司有关的诉讼,不予中止的是( )。

A.甲公司以拖欠贷款为由,对丙公司提起的诉讼

B.股东乙以甲公司董事长决策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为由,对其提起的诉讼

C.债权人丁公司以甲公司股东戊与甲公司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戊直接承担责任的诉讼

D.甲公司以总经理庚违反竞业禁止为由,主张其返还不当得利益的诉讼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选项B是股东代表诉讼,甲公司并不是诉讼当事人,所以不中止。ACD项不符合题意,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知识点:破产申请与受理 注会-经济法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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