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某10周岁生日时,爷爷送其价值5000元的电脑一台,奶奶送其价值5元的草帽一顶。第二天,王某未事先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电脑赠送给同学小灰灰,将草帽作价6元卖给同学小红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受赠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
B.赠送电脑的行为无效
C.受赠草帽的行为无效
D.出售草帽的行为无效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受赠电脑、受赠草帽)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买卖6元的草帽)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将5000元电脑赠送他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正确、D错误。选项BCD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注会-经济法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