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双方对抵押期间抵押物的转让规则没有作出约定。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公司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
B.房屋过户给丙公司后,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C.银行能够证明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乙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存
D.银行能够证明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阻止乙公司转让房屋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属于当事人未约定禁止或限制抵押物转让的情形。(1)选项A;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选项BCD;当事人未约定禁止或限制抵押物转让的,抵押财产转让,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但无权阻止转让)。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知识点:担保物权 注会-经济法 物权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