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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6周岁的小周将自己的纯金长命锁赠与小吴

B.郑某以高于市场价20%的价格将自己收藏的一套茶具卖给王某

C.赵某要求钱某将房屋低价转让给自己,否则将公开披露钱某的隐私

D.孙某与客户公司的业务 员李某串通,收受回扣,损害所在公司利益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

(1)选项A;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选项B∶如无其他因素影响,属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3)选项C∶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4)选项D∶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无效。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D。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注会-经济法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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