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予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
A.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
B.纳税人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C.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为扣除项目金额30%
D.企业发生整体改建的,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选项B: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选项C: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D:企业发生整体改建的(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 初会-经济法基础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