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20×9年度实际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70万元,上年度结转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5万元。已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甲公司20×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金额是( )万元。
A.85
B.80
C.70
D.55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税前扣除限额=1000×8%=80(万元),待扣金额=70+15=85(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80万元。选项ACD均计算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初会-经济法基础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