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9年7月将自产的100件新产品赠送给乙公司,生产成本为50元/件,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00×50×13%=650(元)
B.100×50×(1-10%)×13%=585(元)
C.100×50×10%×(1+13%)=565(元)
D.100×50×(1+10%)×13%=715(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选项D,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销售,纳税人视同销售货物而无销售额的,应首先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其次按市场价格确定,再次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本题中,无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也无市场价格,只能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错误(1+成本利润率),增值税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3%,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00×50×(1+10%)×13%=715(元);选项ABC,无关选项。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知识点:增值税法律制度 初会-经济法基础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