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课程 题库 资讯 师资
加微福利
APP 400-8989-766
search
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单选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B.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C.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执行合伙事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当选。选项B,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当选。选项C,有限合伙人丙、丁能否以其财产份额出质,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当选。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 中会-经济法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华图在线app

添加您的

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领专属好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