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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单选题)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放弃免税权

B.纳税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放弃免税权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C.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其放弃免税权声明的当月起12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D.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选项A,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者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者劳务放弃免税权,不当选。选项B,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不当选。选项C,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但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不当选。选项D,符合题意,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知识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中会-经济法 增值税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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