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陈某向王某购买货物,价款为10万元,合同签订后,陈某向王某支付了2万元作为定金。交货期限届满后,因为第三方供货迟延,致使王某只向陈某交付了一半的货物,陈某因此主张适用定金罚则,要求王某承担定金责任,王某不同意。下列关于是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表述中,符合担保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不适用定金罚则,因为是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
B.不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已经履行了部分债务
C.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
D.适用定金罚则,因为王某未完全履行合同,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承担定金责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选项A,因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不当选。选项BC,不符合担保法律制度规定,不当选。选项D,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
知识点:合同的担保 中会-经济法 合同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