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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通用 > 会计资格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做了明确约定,但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间。甲公司收到设备后,因故一直未使用,亦未支付剩余货款。收到货物两年后,甲公司才开始使用该设备,却发现该设备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当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时,甲公司以设备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并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义务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B.虽未在法定期间提出质量异议,但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拒付剩余货款

C.因设备质量不合格,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

选项AD,买受人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选。选项BC,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不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D。

知识点:主要合同 中会-经济法 合同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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