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因借款需要请求甲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甲公司遂召开股东大会对此事项进行表决。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不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B.李某不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C.李某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李某可以参加表决,该项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选项ACD,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表述不正确,不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 中会-经济法 公司法律制度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