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权,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购货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购进的货物质次价高,致使甲公司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
B.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选项A,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承担连带责任,不当选。B项,代理人(乙公司)和相对人(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当选。C项,因为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不当选。D项,甲公司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不由单独承担错误,不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知识点:法律行为与代理 中会-经济法 总论 通用 会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