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有甲、乙、丙、丁投资者4人,均申报卖出A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70元,时间为13:35;乙的卖出价40元,时间为13:40;丙的卖出价75元,时间为13:25;丁的卖出价40元,时间为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 )。
A.丁、乙、甲、丙
B.乙、丁、甲、丙
C.甲、丁、乙、丙
D.丙、甲、丁、乙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为:“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按时间优先原则(即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甲、乙、丙、丁四人中,乙和丁的卖出价都是40元,即价格相同,则看谁的时间较早,丁的时间是13:38,乙的时间13:40,故丁先于乙进行交易。其次,甲和丙,甲的卖出价70元,时间13:35;丙的卖出价75元,时间13:25,甲的卖出价低于丙,故甲优先于丙进行交易。故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丁、乙、甲、丙。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
知识点:股票交易 证从-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股票 通用 金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