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有关合伙事务执行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A.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仍可继续执行合伙事务
B.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无权监督执行事务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D.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经出席会议的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法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A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B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物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C项说法正确,当选;D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法,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C。
知识点:合伙企业法 证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通用 金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