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说法正确的是( )。
A.擅自改变用途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
B.对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均没有限制
C.通过公对公是会的决议可以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D.对擅自改变用途的发行人、上市公司直接责任人员仅处警告,不处罚款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证券法》第十四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A项说法正确,符合题意,当选;BCD均说法错误,不符合题意,不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选A。
知识点:证券法 证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通用 金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