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起诉乙,主张乙开车将自己撞伤,要求乙赔偿。乙主张是甲故意撞向自己的车,乙向法庭出示了车载行车记录仪,显示的内容是甲在远处故意冲向乙的车,导致自己受伤。行车记录仪属于:
A.本证
B.反证
C.本诉
D.反诉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
第二步,本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本题中该行车记录仪的待证事实是甲是否故意冲向乙的车被撞伤,该事实应当由主张免责事由存在的乙证明,现在该证据是由乙提出,所以是本证。
因此,选择A选项。
知识点:民事诉讼法 法律 其他法律 事业单位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