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孙某于2019年非法集资600万元,利用其中300万元购置了一处房产。2020年,孙某用该房产做抵押向李某借款25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21年,孙某因非法集资被逮捕,在对孙某赃物进行追偿处置时,李某与非法集资受害人产生分歧,双方均要求对上述房屋优先受偿。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集资案的受害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B.如果李某是善意抵押权人,李某享有优先受偿权
C.由孙某决定谁享有优先受偿权
D.集资案的受害人与李某均享有优先受偿权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金;(五)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根据上述规定,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其受偿顺序优先于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因此,李某享有优先受偿权。由此可知,ACD项表述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CD选项。
知识点: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