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有:
A.擅自将同事的姓名和私人电话号码发布到微博上
B.未经允许偷看他人信件、手机信息、邮件内容
C.擅自将同事的私人电话号码给其他人
D.非法收集他人的个人信息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因此,选择ABD选项。
知识点: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