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公立医院会计明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改变提现方式,陆续将账户内资金转入其个人支付宝账户及个人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和购买彩票。直到2020年7月27日案发。明某先后挪用公款共计5000余万元,造成医院实际损失4500余万元。2021年4月27日,法院判处被告人明某挪用公款罪,其法律依据是:
A.挪用特定收入款项
B.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C.公款数额巨大
D.三个月未归还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数额在3万以上为数额较大,300万以上为数额巨大,一百万以上为情节严重。公立医院作为国家卫生单位被列入事业单位。由此可知,BCD项属于法院判处被告人明某挪用公款罪的法律依据。
因此,选择BCD选项。
知识点:刑法分则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