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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民法典》,以下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D.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相关知识并且为选非题。A项,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项中“十四周岁”说法错误,当选。B项,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故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C项,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故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D项,根据《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故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故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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