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0年5月,大通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不能作为该清算组成员的是( )。
A.公司债权人甲
B.公司总经理乙
C.公司财务总监丙
D.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丁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入员或者机构中产生:(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上述规定,A项中债权人明显不属于公司清算组成员,本题为选非题,应选。BCD项中人员均可以成为清算组成员。故本题答案选A。
知识点:银行法 金融 金经法 金融业务 模考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