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刑罚的运用,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缓刑的考验日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B.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C.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五年
D.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从重、从轻情节的,可以在法定刑的限度之外判处刑罚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A项,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A项错误,不当选;B项,根据《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B项正确,当选;C项,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C项错误,不当选;D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D项错误,不当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知识点:银行法 金融 金经法 金融业务 模考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