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 )的,不得被聘任为证券公司的董事。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所以答案选D。
知识点:商业 金融 金经法 金融业务 模考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