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何种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
A.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且符合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B.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
C.公司分立
D.公司转让主要财产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因此应为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而非三年连续盈利。故A项正确。所以答案选A。
知识点:商业 金融 金经法 金融业务 模考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