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关于金融资产转移,下列各项中,不应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是( )。
A.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
B.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
C.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照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D.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十三条,具体规定: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应当终止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的常见情形有:1、企业无条件出售金融资产。2、企业出售金融资产,同时约定按回购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3、企业出售金融资产,同时与转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同(即转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或看涨期权合同(即转出方有权回购该金融资产),且根据合同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或看涨期权为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及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转入方或转出方极小可能会行权)。根据该条会计准则规定,选项A属于情形一无条件出售金融资产,因此应当终止确认,A排除;选项C属于情形二约定回购事项,因此应当终止确认,C排除;选项D属于情形三即与转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并属于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因此应当终止确认,D排除。所以答案选B。
知识点:商业 金融 金经法 金融业务 模考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