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危及其偿付能力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第一百四十五条接管组的组成和接管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予以公告。第一百四十六条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长接管期限,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第一百四十七条接管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接管,并予以公告。故此题选择B项。
知识点:商业 金融 金经法 金融业务 模考估分